招 生 公 告
招 生 公 告
根据《2011年苏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》的通知,我园将于
报名对象:
1、2007.9.1——2008.8.31期间出生、年满三周岁的幼儿。
2、父母亲与小孩户口均在东港新村。
3.持有东港新村房产证(户主须为父亲或母亲)。
需带材料:
1、家庭户口簿原件(父母和孩子的户口均要提供)。
2、房屋产权证原件(产权父母)。
3、出生证原件。
4、接种卡原件。
上一篇:东港实验幼儿园2011年秋季新生招生摸底调研[ 05-07 ]下一篇:没有了!
- 用户信息中心
-
- 栏目导航
- 找不到相关分类
- 网站统计



